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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处理要及时不能推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8日

 隐患险于明火,隐患得不到及时处理就会诱发事故。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有隐患不及时处理,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就会诱发事故的发生,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和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都有直接关系,难道沉痛的教训还少吗?

  但有个别领导,对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认识不足,他们错误的认为,处理安全隐患是浪费时间,白搭工,没有效益。因此就产生了处理安全隐患不及时的种种不良表现。

  因为重生产,轻安全,处理安全隐患怕影响生产,明知隐患危害安全,但就是不安排处理,任其发展,甚至诱发事故,这是一种。

  口头处理安全隐患,而实际上是纸上谈兵,对监管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大检查整改任务书”大笔一挥签上尊姓大名,将卡反馈监管部门而实际隐患仍没处理,这是第二种。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敬而远之,不是按上级要求雷厉风行的进行处理,而是找借口,拖延使隐患长期得不到处理,最后诱发事故的发生,这是第三种。

  整改处理安全隐患态度不端正,“三乎”思想严重,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流于形式,最终是亡羊补牢,这是第四种。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提高处理安全隐患的责任意识,克服处理安全隐患的种种不良现象,要实实在在的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处理安全隐患要雷厉风行,决不能拖延,从而确保安全工作持续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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