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随公司安全检查组下矿参加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在安全生产的管理上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其现状让人十分担忧。想到“有制度不执行等于零,有执行不监督也等于零”的警示,不禁心生一些感慨。
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告诉我们,管理的漏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一些单位有制度不严格执行,有执行没有监督,已经成为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大隐患,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不会有保障。因此,要使制度有效果,关键在于监督,要形成监督机制。懒惰是人的本性,制度要执行,更要有监督,这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因此,我认为,“两个等于零”的警示不仅一语中的,切中时弊,而且值得我们每一个安全生产管理者的深刻反思。
众所周知,制度是规范行为的保证,没有制度,我们的工作就不可能协同一致,取得好效果。但是,仅有制度不执行、不监督,此制度又有什么意义呢?近年来,公司发展了,规模做大了,人员多了,管理加强了,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的工作就能够放松管理。应该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不过是一张废纸,甚至比没有制度的危害性更大。
一个善于管理,向管理要效益的企业才是优秀的企业。“管”是手段,“理”是目的。企业的真正目的是在管住和管好的基础上进行理顺,作为管理者就要从繁杂的管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把大部分的管理工作交给制度,把自己80%甚至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理上。在“理”中“管”,做到管而不死,理而不乱。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得最少理得佳,就能理顺关系、理清职责、理和气氛、理畅心情,让每一位员工更乐意来努力、来高效地执行每一项制度,完成更高目标,这样的管理才是最成功的管理。因此,我认为,真正的管理不在于管理别人、管理团队,而是管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