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有一个词经常被提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据统计,全国煤炭安全事故中,约有80%以上都是因为“三违”造成的。有些“三违”行为虽然没有直接造成事故,但却给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了事故隐患。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杜绝“三违”,目前各生产矿井都出台了相应规章制度,采取了各类防范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针对“三违”人员,除了进行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外,帮教引导是主要方式。通过对“三违”人员进行为期三至五天的脱产学习、培训,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足,然后加以改变。但笔者认为,“三违”帮教要想显出实效,就必须“延长”帮教时间。
由于矿井生产人员构成相对复杂,因此“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多:对安全知识的无知、唯经验论、投机盲从、麻痹侥幸……这些都是职工在工作中长时期日积月累所形成的不良习惯行为,如果不进行及时有效的更正,将为安全生产埋下事故隐患。
实践表明,“三违”人员的错误认知及行为的形成是长期不断重复形成的,要想在短短的三至五天时间里得到彻底改变是不可能的,但无论是谁,好习惯、坏习惯都是在不断的重复中慢慢形成的。一项看似简单的行动,如果一个人能坚持重复21天以上,就会形成习惯;坚持重复90天以上,就会形成稳定习惯;坚持重复365天以上,想要改变都很困难。这就是行为心理学里所说的“21天效应”。
因此,作为管理者、帮教者,就必须结合实际,针对来自各个单位的“三违”人员,变集中学习为分散引导,加强对“三违”人员复工后的行为监督,通过工友、班组、区队单位的层层关注,让其在学习期间形成的正确认知得到强化,并转化为在工作中的正确行为,最终形成稳定习惯,只有这样念足“时间经”,“帮教”的目的才能够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