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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中潜在事故隐患函待修改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10日

  2.1试验研究和运行经验数据

  ( 1)《电缆网路单相接地电弧电流不自熄下限试验研究》报告的结论是,电弧接地不自熄电流的h限值:全塑电缆25 A;油浸纸绝缘电缆15 A;交联电缆10A。以安全计应取其中最小值l0A。

   (2)华北、湖北电力试验研究所1992年试验研究的成果表明,6kV—l0kV架空配电线路,当电容电流在16A及以上时,不能自灭弧;电容电流小于10A时,几乎全能自灭。而湖北省6kV—l0kV配电网运行经验与上述试验研究结果相同。

   (3)开滦矿务局赵各庄矿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达18A左右,井下高压电缆发生着火事故次数显著增多。鸡西矿务局正阳煤矿实测6kV,电网电容电流为16A,曾发生多起多重接地事故。

   (4)中国矿业大学《矿井6kV电网单相接地电流及限制方案制定》一文指出,实验研究和仿真结果表明,当单相接地电弧电流小于10A时,电弧可自熄。

  2.2国内外标准、规程的相关规定

  (1)《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1985年版)规定,3kV~20kV架空线路电网和所有35kV电网,当接地电容电流大于10A时,需要进行补偿;

  (2)德国矿业电气规程规定,接地故障电流大于10A时,必须装设自动跟踪补偿灭弧装置,把接地剩余电流限制在10A以内;

  (3)罗马尼亚国家电气规程规定,接地电容电流大于10A时,应采用连续可调式消弧装置,该国为我国山西省霍州矿务局设计并投入运行的设备也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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