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理——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
消防治理——行政处分
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在消防工作中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应当依法予以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分:
(一) 对依法应当进行检查、审批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超过规定时限,经指出不改正的;
(二) 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经过检查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同意使用、开业或者举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规定填发法律文书、不按时限送达或者到期不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 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
(五) 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的;
(六) 索要、接受和无偿占有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财务的;
(七) 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各种费用、乱收费的;
(八)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纺织行业车间安全:不容忽视的生命线
畅通生命通道
消防的四懂四会四个能力
灭火方法的选择及灭火器使用
“三合一场所”如何做好消防安全?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危险及防护措施
高层宾馆饭店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消防…
火灾预防基本知识
谈谈如何做好消防工作
大型超市卖场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问答
如何做好企业消防工作
如何抓好基层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存放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