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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用的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30日


  
  (8)对部分专用货车的维修运用及安全要求:
  
  ①在以蒸汽加温罐车卸油时,进入罐体加温层的蒸汽压力,不应超过0.5MPa。不准用明火烘烤加热卸车。
  
  ②罐车洗刷时,其洗罐技术安全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罐车洗刷细则》要求。
  
  ③机械保温车卸车后应按规定进行清扫、洗刷或消毒。未经清扫、洗刷的,不得向外局排空或再一次装车。
  
  机械保温车应编挂在列车中部或后部。在加挂车辆时严禁剧烈冲撞,并禁止进行溜放调车。
  
  ④严禁使用冰保车装运易损坏车内设备的非易腐货物和有毒、易污染车体的货物。
  
  不得在指定的保管站以外地点存放备用冰保车。
  
  ⑤长大货物车在使用后,应及时送往经铁道部同意的车站备用。
  
  长大货物车装货前,必须经车辆段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以保证其技术状态的良好。
  
  2.对客车运用的安全要求
  
  客车的配属局、段对客车质量和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为了保证旅客列车运行安全,设置了库列检、客列检和车辆包车组,现分别加以说明。
  
  (1)库列检:
  
  ①运用客车在库列检施行全面检修,消除故障。经检修后的本属客车应达到《运用客车出库质量要求》的各项规定。
  
  ②施行库列检作业的旅客列车,应按《列车制动机试验技术要求》进行全部试验。
  
  ③对外属列车要认真处理乘务员交修的故障。对转向架、制动、车钩、发电机吊架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修理。
  
  (2)客列检:
  
  ①对到达入库检修的列车,只摸轴温。
  
  ②对不入库检修的折返列车,按库列检范围检修,并进行制动机全部试验。
  
  ③对通过旅客列车进行技术检查和不摘车修理、摘车修理,并按规定施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④经客列检处理的故障,属于不摘车修范围的,应保证安全运行到终点站;属于检查范围的,应保证安全运行到下一个客列检。
  
  (3)车辆包乘组:
  
  ①在值乘中巡视、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将本身无力完成的故障预报前方客列检②在无库列检、客列检作业的折返站,应完成客列检对通过旅客列车的技术检查作业内容。
  
  (4)淘汰型及杂型转向客车不准编入各种快车及直通旅客列车。用101、102、103型转向架的客车不准编入特快列车。
  
  (5)禁止编入旅客列车的车辆:
  
  ①超过定期检修期限的车辆。
  
  ②不符合客车轮对规定标准的货车。
  
  ③装载危险、恶臭货物的车辆。
  
  (6)禁止客车通过驼峰,调车时禁止溜放。
  
  (7)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制动关门车。如在运行途中制动机发生临时故障,在停站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8)旅客列车因超员、超重造成弹簧下沉、车的互差过限或走行部零件与车体发生顶抗、磨碰等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在消除前不准继续运行。
  
  (9)客车电气设备须符合《运用客车出库质量要求》和《客车车电装置检修规程》(草案)的技术要求。运行中发现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车辆乘务员检修。
  
  (10)客车防火。
  
  ①加强燃煤锅炉、燃油炉、茶炉和餐车炉灶的检修和焚火管理工作,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火灾。
  
  ②旅客列车在整备库内停留时,车上炉灶应由客运部门压火并派人看管。
  
  ③运用客车每辆应配备两个灭火器,并进行定期检查。
  
  (11)运用客车还应根据气候条件,做好防寒、取暖、防冻以及防暑降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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