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领导及各类人员务必要将预防车辆交通事故的思想和认识提升到三个有利于的高度。
1、有利于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发生车辆交通事故,会造成装备、物资和器材的损坏或报废以及人员的伤亡,造成非战斗减员,直接削弱部队的战斗力。
2、有利于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一旦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会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痛苦,破坏其家庭幸福,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损害我军的声誉。
3、有利于减少经济损失,促进部队全面建设,车辆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十分惊人的,预防交通事故发生,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是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必要保证。
(二)按章驾驶、文明行车
预防车辆交通事故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要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或违章承载的车辆。
3、驾驶员要随身携带各种与车辆有关的有效证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4、精力集中驾驶车辆,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
5、在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铁路道口,村庄、学校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6、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礼宾车队。
7、遇有大型集会活动时,进出停车场要听从交通民警指挥,按指定路线顺序行驶,依次停放,不要随意离开车辆。
8、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紧驻车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9、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执勤交通民警及上级领导。
(三)纵队行车、缜密组织
部、分队摩托化开进、演习、长途运输以及汽车长途驾驶教练时,通常都是纵队行车,纵队行车是乘载及摩托化输送的基本方式,行军前必须认真准备,行军中必须按规定行车。
1、执勤前的准备
驾驶员受领任务时,必须对任务性质及有关行车事项了解清楚,必要时应作记录或绘制简图,确保迅速准确地完成任务。应了解的事项如下:载运物资的单位、地点、物资名称、装载数量、体积、质量、装载方法和时间,卸载的单位、地点和时间。车队出发集合地点、行车序列、休息和宿营地点,行车路线、道路情况及沿途注意事项,通信联络方法及其他有关事项。
2、纵队行车规定
纵队行车时,车队长、车辆多且分散,应加强组织管理,驾驶员必须要服从指挥,自觉遵守纪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纵队行车的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纵队行车规定包括:出发时按规定序列依次开进,当前车驶出5米左右,后车即应起步,跟随前进。掌握好行车速度和车间距离,前后车要互相照应,头车不应过快,后车应与前车保持30-50米的距离,行车途中不得超越前车。在山路、冰雪路等复杂道路上,车间距离应适当加大。如因故使车间距离拉大时,后车不应猛追,以防发生事故。当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减速靠道路右侧停车,并示意后车超越。故障排除后,应插入车队行驶并不得超越前车。待途中休息时,经允许后进入原序列位置。
车队通过弯路、桥梁、狭路、渡口、交叉路口时,要听从交通调整哨的指挥或注意交通标志。纵队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以免妨碍交通,车间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停车距离。如在坡道停车,车间距离应加大,并用三角木将车轮阻塞。驾驶室和乘车人员应从驾驶室右侧车门及车厢后部上下,下车后不得在车行道随意穿越走动,以免影响交通和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