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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车辆交通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3日

        (四)人员物资、规范乘载
        1、人员的载运
        货运机动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准超过核准的载人数,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乘人,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半拖车、平板车、自动倾卸车、罐车不准乘人。
        乘车人应做到,严格落实带车干部责任制,每车必须指定一名带车干部,带车干部指定乘员骨干担任安全员与车长。带车干部督促司机遵守交通规则,车队保持安全车距,防止紧跟前车发生追尾。通过城市的交叉路口,各种车辆汇集,行人密度大,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提醒驾驶员需特别注意。乘员安全员与车长时刻注意车上人员的乘车情况,对于严重晕车的乘员,安排其靠后部通风处乘坐,行车过程中防止人员将头、手伸出车体,杜绝行车中起立或私自换位置。遇情况迅速向带车干部报告,带车干部督促车队严格按照行军编成顺序进行,杜绝违规超车情况出现。车辆出现问题掉队的,带车干部迅速将具体情况上报指挥部。
        驾驶员应做到,乘载人员的车厢必须牢固。行车前,必须检查车厢拦板是否关牢。起步、停车要平稳。车速要适当控制。通过轮渡、险桥、险路必须让乘车人下车步行,待汽车通过后再上车。运送伤病员时,应积极创造条件,力求舒适。轻重伤病员应分开乘坐,如同车乘坐,重伤员应安置在车厢前部。行驶中应及时调节速度,减少颠簸,随时注意伤病员的情况。对乘车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完成任务后要向乘车人员征求意见,以便改进工作。
        2、物资的载运
        不准超过额定的载质量。装载货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2米且不准触地,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若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拦板时不准将拦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拦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
        物资运输分"包运"和"押运"两种。凡物资运输,均需有运输凭证。由驾驶员或押运人员按照凭证上所列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核查清楚,在凭证上的相应栏内签字,并对运输的物资负责。包运是指承运单位对所载运物资的接收、运送、交付的全过程以及在物资运输过程中对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负全部责任。押运是由托运单位派人随车押送。一切运输手续及运输过程中对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由押运人员负责,驾驶员只负责运送。
        物资的交付。物资运到目的地后,驾驶员应按照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将车驶入卸货场所卸货。卸货时,驾驶员应按照运输凭证向接收人员当面交点物资,由接收人在运输凭证上签名盖章(若由押运人员随车押运,则由押运人员负责交点)。卸货后,驾驶员将运输凭证交车队指挥员。把车开到指定地点待命,并抓紧时间检查保养车辆。
        3、几种特殊物资的载运
        (1)军需物资,在装载前将车厢打扫干净或垫上草席,以防油污。车上带有备用油料时,应注意隔离,以防油液渗漏,污染装载物资。被装类轻泡物资,必须捆绑牢固。应注意粮秣等物资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漏应即调换或缝补。装载怕潮湿的物资时,应将篷布盖好,防止漏雨。
        (2)战备物资,运载战备物资时,应根据其种类正确装载,并注意捆绑牢固,通常情况下,超限笨重物资应用篷布盖好,遮挡严实。行车时,精心驾驶,妥善处理情况,及时、安全地运达目的地。运载超限笨重物资时,须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好超限笨重物资的装载。运载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为确保安全,必要时应实施交通管制。
        (3)弹药炸药,弹药为易爆炸的危险品,载运必须特别小心,以防意外。载运弹药时应注意事项是,驾驶员向托运单位了解所运弹药的性质及注意事项,以便采取安全措施。炸药与雷管必须要分车载运,切忌碰撞。包装应牢固完好,装卸时应小心轻放,有标记的勿使倒置,各箱间应挤紧不留间隙,以减少震动。雨天应盖好篷布,防止受潮。起步、停车要平稳,避免使用紧急制动,不要任意超车及车速过高,车上要严禁烟火。宿营时要远离其它车辆,途中停车或卸载时,应选择荫凉地点停放,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
        (4)油料,装卸油桶不要重摔,如无装卸设备,尽量用跳板滚上滚下。卸载无跳板时,应垫一定厚度的稻草、沙土等松软物,将油桶横向滚下,使其落在松软物上。放置时应使油桶直立,桶盖向上。要经常检查油桶及桶盖有无渗漏,发现渗漏应及时排除。运油车附近要严禁烟火,运油车厢应垫些沙土,以防汽油滴漏在排气管上。运油车不得在居民区停留,在炎热夏季应选择荫凉地点停放。运油车除驾驶室外不准载人,不准同时载运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油罐车在停驶和装、卸油时,应插好接地线,行驶中应保持接地线触地,防止引起火灾。
        (五)人员穿行、遵章守纪
        1、单人通行十字路口
        车辆在行至路口附近,驾驶员往往因地形、房屋、树木和其它建筑物的遮挡,使视线受到限制,造成行车视线盲区。再加上交叉路口交通情况混乱,车流和人流复杂,常常形成突然的情况。通行十字路口要注意交通标志和信号,不要在车辆穿行的路段强行通过。通过时先观察是否有行驶异常车辆,应先观察左侧是否有来车,而后观察右侧,确保穿行安全后可通过。通过弯道时,应利用路旁的反光镜观察是否有来车,也可采用听来车声音的方式确定是否有来车,保证无来往车辆,然后快速通行。避开大车、快车通过的时机穿行。
        2、分队穿行道路
        分队穿行公路路口应尽量选择有限速标志或红绿灯的路段实施。若确实无法避开,应派出调整哨。调整车辆人员应远离通行位置约50-100米,穿着醒目服装(荧光背心)随时观察来车是否有异常并用明显器具(如旗帜、荧光棒、火把)提醒。身后放置隔离墩,防止车辆制动失效冲入人群。对于有坡度的山路应尽量避免穿行,必须穿行时加强警惕。调整哨封住道路时分队应跑步快速通过,调整哨撤回时注意控制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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