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确保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特制定此规定:
1 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2 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3 各单位对加班的生产班组、维修或临时组成的班组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在15人以上加班时应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检工作。
4 加班前,带班领导应对全体加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学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5 班上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非司机开吊车、铲车、电瓶车。非电、汽焊工、电工等进行电汽焊、电气修理作业。
6 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带班领导应重点检查高空电气作业、临时作业、多人配合作业的作业点。凡发现职工饮酒后上班,工作精神不振等现象,应令其停止工作。
7 加班单位必须在加班前二天将加班期间具体安全措施、加班人员名单报送资产运营部备案。
重点生产经营场所专项管理制度
高风险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