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专业性检查
3.6.1 由各专业部门根据施工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通过检查、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
3.6.2 公司安全、技术、机动、企管营销、生产管理部门按业务分工,至少每季组织一次专业性检查。直属项目各管理部门至少每月一次。每次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通报。
a)安全部门重点检查安全消防装备、设施配备、维护投用情况,危险特殊作业的管理情况;
b)机动部门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等管理情况;
c)技术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技措实施完成情况;
d)企管营销部门重点检查经营方针目标的完成情况,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e)生产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汽、风及原料的互供平衡情况。
3.6.3 公司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防雷防静电接地、安全阀、报警仪表等设备、设施定检工作的监督,确保其安全可靠使用。
3.7 不定期安全检查
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不定期地对各种检修、施工危险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不定期检查包括:
a)日常施工用火安全检查;
b)项目开、停工前安全检查;
c)施工中安全检查;
d)新项目竣工及竣工验收安全检查等。
3.8 日常安全检查
3.8.1 施工作业在正常运行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定时定点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安全检查,以保证施工现场处于严密的安全监护之下。
3.8.2 其他工作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工作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都要对工作环境、施工准备和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以及本专业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检查。
3.8.3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执行安全制度情况负责,定时检查班组内的不安全因素,并在班前班后会上进行安全讲话,对本班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情况提出表扬和批评。
3.9 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不符合项及问题应分别填写《不符合报告单》、《问题纠防通知单》,具体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4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5 记录
5.1 不符合报告单
5.2 问题纠防通知单
(以上记录由各管理部门设置格式,检查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