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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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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处理公司紧急事件,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条 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全体人员。 第四条 值班时间 (一) 周末值班:周六13:30 时至17:30 时;周日早9:00 时至17:00 时。 (二) 节假日值班:早9:00 时至17:00 时。 第五条 值班原则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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