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管理。
第三条 招聘原则
1、坚持集团统一管理原则
各水务分公司、直管水务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招聘,水务公司可向集团公司推荐领导班子成员后备人选。
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招聘,水务分公司、直管水务子公司参与招聘,集团公司审批。
2、坚持任人唯贤、亲属回避原则,杜绝具有亲属或血缘关系的进入同一水务公司工作。
第四条 招聘实施
各公司部门根据集团下达的编制,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审批后,传集团水务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新员工录用时间不得在集团最终审批意见之前。
第五条 录用
经批准录用人员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统一到综合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报到需提供材料:
1、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户主及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7、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