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与权限
3.1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组织及实施
3.2各项目部配合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3.3各施工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目标
4.1.1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1.2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4.2安全检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个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各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并书面向公司安全部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公司安全部将派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4.2.2由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其成员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2.3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4.2.4班组每天由班长组织一次班前安全生产自检。
4.2.5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3安全检查内容
4.3.1对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4.3.2对劳动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4.3.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4 安全检查的要求
4.4.1安全检查时,要广泛地发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当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从而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的资源。
4.4.3每种安全检查都有明确的检查目的、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4.4.4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要做到认真详细、真实可靠,特别是存在隐患的施工部位的检查记录要具体。
4.4.5对安全检查记录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认真进行系统分析和安全评价。
4.4.6安全隐患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组织
5.1.1为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和规范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5.1.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作为企业和各项目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
5.1.4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设管理部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检查整改记录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负责复查。
5.1.5施工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5.1.6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5.2职 责
5.2.1企业负责人职责:
a.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各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对公司安全情况进行统筹性地指导。
b.协调解决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5.2.2公司安全部职责:
a.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b.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5.2.3公司建设管理部职责
a.及时对施工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导施工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责:
a.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b.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c.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d.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5.2.5专职安全员职责:
5.2.5.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2.5.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并记录。
5.2.5.3详细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5.3 工作流程
5.3.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5.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施工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或施工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安全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5.3.4安全部应及时向安全副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