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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05日

一、安全生产是公司的头等大事,车间主任在抓好生产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二、车间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三、车间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严禁员工带病工作和班前酗酒;严禁员工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操作机械,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生产设备要设固定的负责人员或操作工,特种或专业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或操作。

五、工作前应先清理工作台位物品再空转机运作,进行听、看等系列安全检查后,在确认无异常情况下才可正式操作。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机检查和报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擅自拆卸机械及防护装置。

六、下班时要关闭机械、电源等,清理工作区域,不可人离开岗位不关机械。

七、不可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有裸露、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复。切断电源进行作业时必须挂牌明示。

八、严禁在操作岗位上吸烟、打电话、玩手机、干私活。

九、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认真做好相关安全生产专项会议记录。

十、新员上岗前要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即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转岗、换岗人员必须在掌握了解新岗位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一、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安检督查机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①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②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③事故没有处理结果不放过;④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十三、车间任何人不得隐瞒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对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迟报的将严肃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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