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所辖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研究和讨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决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综合治理责任。
3、根据规定要求,经常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地解决分管部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条件。重大生产施工或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时,应亲临现场指挥和监管,加强安全防范和指导。
4、主持召开所属部门(车间、项目部,以下简称部门)重要的安全生产会议,督促其每月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的动态,作出决策,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检查、指导分管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检查整改、考核考评、基层基础等工作。
6、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等物品的发放工作和使用情况。
7、对所属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亲临现场,对“三违”现象一旦发现,必须坚决予以查纠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8、对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下达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越级上报。
9、听取并采纳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