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各供电营业所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线损管理员。
第二条线损管理员任职条件:
1、热爱农电事业,具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
2、遵章守纪,工作勤奋,严细求实,团结合作;
3、熟悉本供电辖区内电网布局和设备情况,熟悉线损计算和管理工作,有扎实的电工基础理论知识;
4、熟悉计量管理及抄表电量计算;
5、熟悉《电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对线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
第三条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县电力局有关线损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工作安排,各种专业报表的编制、收集、保管、汇总并及时上报;
3、每月有固定日期召开经济分析会,对线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并有分析记录;
4、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考核制度的落实;
5、及时向所长或生产班反映高低压线路需砍伐树枝情况;
6、负责本辖区内电网的无功功率管理工作;
7、督促、协助技安员抓好漏电保护器的投运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电网的低压电压监测管理工作,每季有一份电压测量记录(应写明时间、地点、台区、首末端电压);
9、每年至少二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反窃电行动,并及时上报反窃情况;
10、对其他影响线损水平的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积极完成县电力局和本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