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班人员应认真、按时视巡110KV、35KV、10KV设备,对设备异常状况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2、巡视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
⑴交接班时;
⑵高峰负荷时;
⑶晚间闭灯时;
3、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⑴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⑵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装的设备等;
⑶设备缺陷近期有变化时;
⑷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4、单人巡视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