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期巡视检查。对光电缆应定期巡视检查,定期测
量电缆沟中的空气温度和电缆温度,特别是应做好大容量电力电缆和电缆接头盒的温度记录。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缺陷。
3、严密封闭电缆孔、洞和设置防火门及隔墙。为了防止电缆火灾,必须将所有穿越墙壁、楼板、竖井、电缆沟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仪表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进行严密封闭(封闭严密、平整、美观、电缆勿受损伤)。对较长的电缆隧道及其分叉道口应设防火隔离墙及隔火门。在正常情况下,电缆沟或洞上的门应关闭,这样,电缆一旦起火,可以隔离或限制燃烧范围,防止火势蔓延。
4、 有直埋电缆的所亭、必须剥去非直埋电缆外表黄麻外护层。直埋电缆外表有一层浸沥青之类的黄麻保护层,对直埋地中的电缆有保护作用,当直埋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中时,其外表浸沥青之类的黄麻保护层应剥去,以减小火灾扩大的危险。同时,电缆沟或洞上面的盖板应盖好,且盖板完整、坚固,减少发生电缆火灾的可能性。
5、 保持光电缆在隧道的清洁和适当通风。电缆沟内应保持清洁,不许堆放垃圾和杂物,电缆沟内的积水和积油应及时清除;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电缆沟应有适当通风。
6、 保持电缆沟内有良好照明,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7、 防止火种进入电缆沟内。在电缆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种进入沟内。
10、定期进行检修和试验。按规程规定及电缆运行实际情况,对电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试验,以便及时处理缺陷和发现潜伏故障,保证电缆安全运行。当进入电缆沟内进行检修、试验工作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九、电气设备灭火扑救办法
电气设备火灾的扑救办法,一般分为断电灭火和带电灭火两种。
(一)断电灭火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燃附近可燃物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接近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砂子或能快速灭火降温、渗透力强、抗绝缘可靠的灭火器灭火。只有在切断电源后才可用水灭火。在切断电源时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切断电源,如果要切断整个建筑物的电源时,可断开变电所(亭)的主开关。在空气开关或油断路器等主开关没有断开前,不能随便拉隔离开关,以免产生电弧发生危险。
2、火灾发生后,用闸刀开关切断电源时,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强度降低,因此切断电源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操作。
3、有配电室的部门,可先断开主断路器;无配电室的部门,先断开负载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
4、 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恰当,尽量减少停电范围,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火灾的扑救。
5、如需剪断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下的线路时,可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用断电剪将电线剪断。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剪断的位置应在来电方向的支持物附近,防止导线剪断后掉落在地上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伤人。对三相线路的非同相电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在剪断扭缠在一起的合股线时,要防止两股以上合剪,避免造成短路事故。
6、 当用各种电气开关切断电源已经比较困难,或者已经不可能时,可以从上一级变配电所切断电源。
7、杆上变电台上的小型变压器的高压侧,多用跌开式熔断器保护。如果需要切断变压器的电源时,可以用专用的绝缘杆捅落跌落开关,熔丝管就会跌落下来,达到断电的目的。有时需要采取剪断电气线路的方法来切断电源。
8、如果线路上带有负载时,应先切除负载,再切断灭火现场电源。
9、 电容器和电缆在切断电源后,仍可能有残余电压,因此,即使可以确定电容器或电缆已经切断电源,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仍不能直接接触或搬动电缆和电容器,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0、 电源切断后,扑救方法与一般火灾扑救相同。
(二)带电灭火
有时在危急的情况下,如等待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扑救,就会错失扑救良机,有使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或者断电后会严重影响生产。这时为了争取时间,防止火灾扩大蔓延,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及其它原因无法断电,则需要带电灭火,赢得扑救的主动权;带电灭火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选用适当的灭火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应指出的是,泡沫灭火机的灭火剂(水溶液)有一定的导电性,而且对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有影响,不应用于带电灭火。
2、在使用干粉等灭火器灭火时,由于其射程较近,故人体、灭火器的机体及喷嘴与带电体应有一定的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 禁止用水进行带电灭火,因水能导电,用于带电灭火时可能危害人体。
4、 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仰角不应超过45°,以免导线断落伤人。
5、 如遇带电导线断落地面,应划出警戒区,防止跨步电压触电,扑救人员需要进入灭火时,必须穿上绝缘靴。
6、 没有穿戴保护用具的人员,不应接近燃烧区,防止地面水渍导电引起触电事故。
7、 火灾扑灭后,如设备仍有电压时,任何人员不得接近带电设备和水渍地区。
8、有油的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砂盖住火焰,使火熄灭。
十、几种电气设备火灾扑救方法
(一)发电机和电动机的火灾扑救方法
发电机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都属于旋转电机类,这类设备的特点是绝缘材料比较少,这是和其他电气设备比较而言的,而且有比较坚固的外壳,如果附近没有其他可燃易燃物质,且扑救及时,就可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由于可燃物质数量比较少,就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大型旋转电机燃烧猛烈时,可用水蒸汽和喷雾水扑救。实践证明,用喷雾水扑救的效果更好。对于旋转电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要用砂土扑救,以防硬性杂质落入电机内,使电机的绝缘和轴承等受到损坏而造成严重后果。
(二)变压器和油断路器火灾扑救方法
变压器和油断路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切断电源后的扑救方法与扑救可燃液体火灾相同。如果油箱没有破损,可以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如果油箱已经破裂,大量变压器的油燃烧,火势凶猛时,切断电源后可用喷雾水或泡沫扑救。流散的油火,可用喷雾水或泡沫扑救。流散的油量不多时,也可用砂土压埋。
(三)变、配电设备火灾扑救方法
变、配电设备,有许多瓷质绝缘套管,这些套管在高温状态遇急冷或不均匀冷却时,容易爆裂而损坏设备,可能造成一些不应有的使火势进一步扩大蔓延。所以遇这种情况最好用喷雾水灭火,并注意均匀冷却设备。
(四)电缆火灾的扑救方法
电缆一旦着火,应采用下列方法扑救:
1、 切断起火电缆电源。电缆着火燃烧,无论任何原因引起,都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根据电缆所经过的路径和特征,认真检查,找出电缆的故障点,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电缆沟内起火时,非故障电缆电源的切断。当电缆沟中的电缆起火时,如果与其同沟并排敷设的电缆有明显的着火可能性,则应将这些电缆的电源切断。电缆若是分层排列,则首先将起火电缆上面的受热电缆电源切断,然后将与起火电缆并排的电缆电源切断,最后将起火电缆下面的电缆电源切断。
3、堵死电缆沟两端。当电缆沟内的电缆起火时,为了避免空气流通,以利迅速灭火,应将电缆沟的两端堵死,同时将盖板的缝隙用沙土掩埋,采用窒息的方法灭火。
4、 做好扑灭电缆 火灾时的人身防护。由于电缆起火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浓烟和毒气,扑灭电缆火灾时,扑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为防止扑救过程中的人身触电,扑救人员还应该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若发现高压电缆一相接地,扑救人员应遵守:室内不得进入距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进入距故障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及接触电压伤人。救护受伤人员不在此限,但应采取防护措施。
5、扑灭电缆火灾采用的灭火器材。扑灭电缆火灾应采用灭火器灭火,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也可使用干沙或黄土覆盖;如果用水灭火,最好使用喷雾水枪;若火势猛烈,又不可能采用其他方式扑救,待电源切断后,可向电缆沟内灌水,用水将故障封住灭火。
6、扑救电缆火灾时,禁止用手直接触摸电缆钢铠和移动电源。
十一、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根据不同物质燃烧的特点在火灾防范工作中将火分为以下几类:
A类:指固体有机物质燃烧的火;
B类:指液体或可融化固体燃烧的火;
C类:指可燃气体燃烧的火;
D类:指轻金属燃烧的火。
(二)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但喷射时不能倒置,拔去保险销(卡),压下压把(或拉起提环)。喷射干粉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防止火焰回窜。扑救液体火焰时,不要使粉冲击液面,以防止飞溅和造成灭火困难。如果使用有间歇装置的灭火器,灭火后要松开压把,停止喷粉遇有零星小火,扑救一处,间歇一次。
(三)水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先卸下铅针,拔提保险卡(保险针)在灭火器有效喷射距离内,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启动压把后密封开启,灭火剂喷出,将灭火剂均匀的覆盖在整个火区,灭火后再持续喷射片刻,以免复燃。
(四)灭火器使用注意点:
1、警告:一经开启,已不再密封,必须重新装灌。
2、使用方法:(1)拔出保险销;(2)喷嘴对准火源按下手把;(3)向前平推左右摆动扫射。
3、注意事项:
(1)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无腐蚀气体的场所,不得火烤、爆晒和碰撞;
(2)灭火器每年定期检查,发现压力表指针低于绿区,应补充驱动气体;
4、水系灭火器特别提示:
(1)不得在超过1000V的供电线路中使用;
(2)带电灭火时与带电物体喷射距离应大于1米;
(3)灭火后必须停电清理现场,未停电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灭火剂泡沫液。
(五)固定式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操作方法
1、气溶胶灭火系统操作方法
(1)气溶胶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系统正常监控下,气溶胶灭火控制器的各种按键严禁随意按动,气溶胶灭火装置严禁剧烈振动、移动、拆卸。(有人值班的场所系统应处于“手动”状态)
(3)气溶胶灭火控制器故障报警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按下“消音”键消除气溶胶灭火控制器报警声;或按“复位(测试)”键使系统复位。
(4)气溶胶灭火控制器报预火警时,火警灯(或火警一、二)常亮,检查相应防护区是否有火情。若有火情,按第五条启动程序操作。若无火情,按“复位(测试)”键复位。
(5)气溶胶灭火控制器报警时,火警灯闪亮(或火警一、二指示灯常亮),立即按相应防护区“停止”键将气溶胶灭火控制器转换至“手动”状态(或“停止”状态),检查相应防护区现场是否有火情。若无火情,按第四第操作并做好记录。若有火情,按下列程序操作:
A、立即关闭防护门、窗及通风、空调等设施,现场人员撤离;
B、按气溶胶灭火控制器上相应防护区“急启”键,可延时启动气溶胶灭火装置。或在防护区门口击碎手动控制盒上的玻璃,操作紧急启动按钮(锁),可延时启动气溶胶灭火装置;
C、在火警延时时间内,按下响应防护区“停止”按钮可停止执行灭火程序,此时气溶胶灭火器上“手动”(或“停止”)指示灯亮;
D、例行维护或维修时,必须关闭气溶胶灭火控制器主、备用电源,断开气溶胶灭火装置负载(电磁阀)。
E、气溶胶灭火控制器出现不能复位性故障或原因不明报警时,应关闭主、备电源,通知设备厂家或工程公司处理。
(6)其他事项请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灭火装置启动后的应急处理
(1)因火灾或非火灾启动灭火装置,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厂家通报。
(2)火灾情况下启动灭火装置,按火灾处理程序执行。
(3)非火灾情况下灭火装置被启动,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A、 严格将防护区内的相对湿度控制在70%范围内(可采用除湿机)。
B、 应尽快采取排风装置,排除防护区内的废气。
C、 启动后对设备的清理。先用吹风机或吸尘器进行除尘,再用适合于电子设备的清洗剂进行清洗。
(六)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水系灭火器满3年)时限,必须由维修厂进行水压试验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材,每2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购置和维修灭火器材,必须到准入的消防器材维修厂或消防器材经销部购买和维修,否则,主管领导不准签字,财务部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