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倡职工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做好“5S”管理和定置管理,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清洁、有序,物料流动畅通,操作方便。建立一个安全、文明、心情舒畅的生产场所。
二、凡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不得带围巾、穿风衣、穿裙子和高跟鞋,发辫收放在帽内或发网内,也不得穿背心和赤膊上岗。
三、禁止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将报纸、杂志、小说等带入生产现场观看。不得擅自在生产作业场所干私活。
四、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现场参观。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带人(包括小孩)进入生产场所。
五、生产作业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不打瞌睡,勤巡视、勤检查。
六、生产现场不得随意高声喧哗,更不能酗酒后值班。
七、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八、凡违犯上述规定均应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