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读取工器具上的标签信息时,必须将工器具逐一拿出工器具柜,并保证足够近的距离进行信息读取,否则容易造成数据混淆或无法读出。
5、电子标签分为三种,其中蓝色硬标签粘贴在金属表面,如脚扣;黑色硬标签粘贴在非金属表面,如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带等;软性标签可粘贴在管状的工器具上,如操作杆、验电器和接地线操作棒等。
6、电子标签的粘贴位置:绝缘手套要贴在手套外部距腕部5cm处,绝缘靴贴在靴子两侧距靴腰5cm处,脚扣贴在脚蹬底部,绝缘隔板粘于右上角距两边5cm处,验电器尽可能选择中间位置粘贴(与金属位置保持距离),绝缘杆、操作杆贴在每节距离下部30cm处并用热塑管在外表进行热塑,以起到保护电子标签的作用。各种工器具的粘贴要按类别使用正确的电子标签,并保证粘贴牢固。
7、工器具外表面的电子标签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掉落或丢失时,应及时粘贴好或重新粘贴新标签,同时将数据按原信息录入及上传。
第二十三条 安全帽
(一)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冲击性能和耐穿刺性能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帽衬、下颏带、后扣(或帽箍扣)等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颏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它原因造成滑落。
(四)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为判定是否无电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安全带
(一)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年(最多不超过4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二)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三)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四)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五)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第二十五条 脚扣
(一)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
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
3、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4、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二)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三)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四)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五)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
第二十六条 绝缘手套
(一)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二)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三)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第二十七条 绝缘杆
(一)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二)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三)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第二十八条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一)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不应小于4mm。
(二)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三)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操作杆。
(四)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第二十九条 电容型验电器
(一)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66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明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三)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四)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六)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七)按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周期预防性试验,但不能超过规程规定的一年时间。
第三十条 核相器
(一)核相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二)核相器绝缘杆部分的使用与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绝缘杆”中的要求相同。
第三十一条 绝缘靴
(一)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二)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三)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第三十二条 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三条 接地线
(一)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二)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脱。
(三)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四)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五)设备经验电证实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六)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七)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安规》规定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
(八)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截面积不得小于16㎜2。凡在66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邻近、平行、交叉跨越有感应电的线路上进行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个人保安线,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第三十四条 梯子
(一)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
(二)梯子不得宜接长或垫高使用。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三)梯子应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
(四)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应为60度左右,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
(五)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六)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
(七)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八)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九)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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