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防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防汛物资准备、防汛检查、防洪抢险工作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防洪防汛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
3 总则
3.1 防汛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
3.2 根据桦南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历史水文资料记载,确定桦南风电场防汛期定在每年的四月下旬至10月末。
3.3 每年的四月下旬由公司安监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年度防汛方案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各风场根据要求部署防汛防雷工作。
5 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5.1 指挥部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分管生产副职、副总工程师
成 员:各部门及风场负责人
5.2 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安监部主任 生产部主任
成 员:生产部、安监部副主任及专工
5.3 抗洪抢险突击队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党委书记、各分管副职
抗洪抢险突击队队长:风场场长
抗洪抢险预备队队长:生产部、安监部主任
物资保障组组长:计划发展部主任
医疗组组长:思政部主任
车辆抢运组组长:总经部主任
后勤保障组:总经部主任
抢险突击队员:桦南风电场全体人员,晨光风电场、富强风电场、桦川风电场、海林风电场各10人
抗洪抢险预备队组成:桦南风电公司机关20人
后勤保障组组成:总经部、计划发展部共9人。
医疗组组成:思政部3人、风场兼职医疗救护人员3人。
车辆抢运组组成:总经部小车班全体、各风场司机。
6 职责
6.1 指挥部职责
6.1.1 公司总经理是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总指挥;各分管副职为分管部门的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
6.1.2 各部门和风场场长为本部门和本风场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并建立本单位的防汛组织机构,同时作为桦南风电公司的防洪防汛领导机构成员,接受桦南风电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
6.1.3 定期召集防洪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听取防洪防汛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防洪防汛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
6.1.4 定期组织防洪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批示职能部门下通知进行整改。
6.1.5 在出现危急情况时负责指挥和调动人力、物力、设备、车辆全力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6.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6.2.1 在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防洪抗汛管理。
6.2.2 组织贯彻落实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洪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拟订并落实防汛抗洪工作方案和保证措施。
6.2.3 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生产现场的防洪防汛以及防雷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以及防汛信息的收集和传达工作;汛期建立防汛值班制度,收集汛情报告上报防汛抗洪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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