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5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5.6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4.2.5.7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5.8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5.9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5.10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5.11协助部长组织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5.12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1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5.14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5.15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5.1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交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交通、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5.17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2.5.18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5.19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2.5.20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5.21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4.2.6电气主管
4.2.6.1负责电气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
4.2.6.2对生产现场涉及电气专业的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6.3组织开展电气专业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6.4编制电气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4.2.6.5根据设备、技术、工艺的不同要求,及时提出现场电气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6.6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6.7检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6.8参加各类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4.2.6.9填报事故报告和报表,并提出技术分析和改进意见和措施。
4.2.7风机主管
4.2.7.1督促检查风电场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4.2.7.2编制风电机组设备大修、计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安全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7.3应模范遵守上级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令、指令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决议。
4.2.7.4组织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以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4.2.7.5参与两措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在技术上保证计划的如期完成。
4.2.7.6对风电机的安全运行,设备起、停、切换试验中的安全技术负责。
4.2.7.7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设备系统维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7.8对新工人、实习人员、较长时期脱离现场返回的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现场实习。实习期结束应经相应级别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给予相应的独立工作权力。
4.2.7.9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风电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7.10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并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对策。
4.2.7.11参加事故、障碍的分析讨论会,负责填写事故、障碍报告,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4.2.7.12经常深入现场、中控室,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8人资主管
4.2.8.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教育、考核干部和职工晋级、评奖的重要内容。
4.2.8.2组织职工和新入厂工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4.2.8.3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专款专用。
4.2.8.4依照劳动法录用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和签订计划外用工的规定。
4.2.8.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4.2.8.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4.2.8.7负责安排调换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2.9 工程部主管
4.2.9.1在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工程部员工和所辖设备。
4.2.9.2制定并监督各系统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技改项目方案的实施。
4.2.9.3制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2.9.4确保各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制订系统的最佳运行方案,报上级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力图节省能源消耗。负责制定各系统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指令。
4.2.9.5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能源消耗、设备运行、工时利用、员工分配、材料消耗等各项指标提出分析报告,提高工作效率。
4.2.9.6监督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周而复始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按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的标准,严格检查督导下属。
4.2.9.7提出各系统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协助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工具或零件。
4.2.9.8负责各系统的外委项目 (含外委工程、代维工程以及仪表、工具送检)的洽谈审定,监督并验收施工。
4.2.9.9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4.2.9.10负责各系统各类图纸和资料的收集、分类。
4.2.9.11负责住宅室内装修的初审及组织进行巡视检查。
4.2.10 车辆主管
4.2.10.1是车队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行驶负领导责任。
4.2.10.2 随时掌握车辆和人员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行车的问题。
4.2.10.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至少二次,组织必要的安全分析会,并做到“四不放过”。
4.2.10.4 组织并参加车辆肇事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随时检查车队人员执行各项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情况,杜绝带“病”出车、司机酒后和非司机无证驾驶现象。
4.2.10.5 做好车队防火、防盗工作,加强车辆保养和维修,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
4.2.10.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2.10.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责任交通事故。
4.2.10.6.2 未定期进行《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上岗。
4.2.10.6.3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行车要求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没有及时传达和贯彻不力。
4.2.10.6.4 对驾驶人员监督、管理不严,违反规定。
4.2.10.6.5 车辆带“病”行驶,司机私自出车或假公济私。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用电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