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
B、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
退色。
C、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D、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E、 导线应绑扎成束。
F、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
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6、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不得安装。
(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做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
显标志。
7、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钢或金属软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作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B、 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C、 审查施工质量。
8、系统调试及验收
(1)、一般规定: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要求。
③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2)、调试: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线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警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警记忆功能;
F、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③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④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⑤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本规范填写调试报告。
(3)、验收:
①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②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A、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检;
B、 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C、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
验。
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③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A、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
B、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
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
④ 室内消防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
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B、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C、 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以上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A、 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B、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C、 水流指示器、闸筏关闭器及电动阀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
放水试验。
上述功能、信号应正常。
⑥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⑦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⑧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A、 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B、 公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⑨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⑩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
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第四章、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
3、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验收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做好调试和收尾工程,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结合供电条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
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可分为以下阶段:
A、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未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B、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做好预埋工作。
C、抹灰阶段: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盘、盒、管卡、管套,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安装工程及时修补。
D、喷浆及其后期阶段:督促喷浆施工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及面板工作。
E、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① 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② 水平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③ 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④ 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⑤ 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用电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