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各类安全规程的执行以及各部门与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3 掌握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程、制度,抓好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情况。
4 正确处理好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不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安全基础,确保员工思想稳定。
5 组织审核年度安全目标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计划、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设备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6 审核“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坚持重奖重罚原则,真正起到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作用。
7 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 每季度深入光伏电站检查生产情况,及时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解决,不断提高和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和条件。
9 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掌握员工思想动态,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使员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安全生产中。
10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1 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11.1 违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或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
11.2 对发电公司或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贯彻不力,“两措”计划无实施方案或督促检查不力。
11.3 对重复性的频发事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杜绝。
11.4 员工安全培训不力,考核不严,主要生产岗位人员长期配备不齐,影响安全生产。
11.5 现场规程、制度不健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合格。
11.6 违章指挥造成员工冒险作业或对违章作业制止不力。
12 负责与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的关系协调及处理。遵守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和政府政策,为公司发展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为投资风险做好评估工作。
13 及时更新、搜集、整理反馈光伏发电行业的最新信息,为项目投资做好评估,减少投资风险。
14 在进行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时,分别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5 考察调研项目前期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16 在项目前期时,充分调研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17 前期要充分调研当地自然条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18 充分调研当地电力变压站间隔、送出及消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19 项目前期摸清与周边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地下矿产及文物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