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要求
适用公司所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
2、严格执行GB3787-2006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并执行本规定。
3、各班组应设专人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妥善保管,不准存放在易
潮的地方,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
4、手持电动工具应由懂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操作。
5、使用前应检查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与电源电压是否相符并检查各部件,保护措施(特别是绝缘保护)确认正常方能使用。
6、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湿手或戴湿手套不准插、拔电源插头和分合电闸开关,合电闸时脸要避开可能产生的弧光。
7、手持电动工具软电缆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使用中要经常注意电源线的完整,防止破皮漏电,电源线与电动工具之前要采取防止拉脱电源插头的措施。
8、新装或大修后的电动手动工具,绝缘电阻应符合GB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9、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绝缘导线,单相采用三芯,三相采用四芯。
10、手持电动工具的运动部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盖、防护罩等)不得任意拆除。手持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
11、在使用中,操作者持握应稳,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或倾斜使用。如发现异常,应立即禁止使用并请电工检修,禁止非电工人员检修电动工具。
12、手持电动工具转动时,严禁进行检修、调整。
13、在特殊环境,如容器、油罐、油舱等及其它易产生爆炸、腐蚀气体的场所和湿热、雨雪的环境中使用电动工具,应按特殊作业要求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