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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22日

第一章   范围

第一条 本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全厂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年度“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工作票“三种人”安全学习、考试;对临时工、新进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技术培训,从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复审。

(三)各部门负责结合生产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规”学习考试等,对新技术培训安全知识,使职工正确掌握操作方法。

第四条 职权

(一)有权对未进行安全教育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制止并进行处罚。

(二)有权抽查各部门开展正常安全教育活动情况。

第五条 责任

(一)安监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年度“安规”考试负责;对临时工、新进厂职工等人员安全教育负责。

(二)人资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上岗负责。

(三)各生产车间对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三级”安全教育负责。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六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考试合格上岗,特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 安全教育的目的

(一)使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

(三)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八条 安全教育的要求

(一)安全教育要经常性、针对性、讲究实效,结合发生的不安全事例进行教育。

(二)各级人员都要接受安全教育,运行、检修、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电力企业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安全教育应纳入厂职工教育计划,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安全教育形式要多样化,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第九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制、劳动纪律、技术纪律、遵章守纪等教育。

(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及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三)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基本生产过程、设备、系统、结构、规格、性能等。

(四)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应普遍进行教育,例如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尘毒的综合治理措施,消防基本知识,紧急救护法,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五)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电气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运输机械、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等。

(六)安全规程制度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是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国家颁发的与电力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程制度,以及电力系统颁发的各项规程制度,本厂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度、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等均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分类

(一)三级安全教育对象。

1.新工人(复员、转业军人等)。

2.学校毕业分配入厂的大中专、技工学生。

3.来厂代训的外单位职工、实习人员(来厂参观的除外)。

4.来厂参加生产工作的外用工。

5.外单位调入本厂或本企业领导的集体企业的新进人员。

6.非电业系统的外单位支援人员(电业系统来厂支援工作的人员由接受部门负责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

(三)级安全教育由安监部负责,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各部门,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1.电力工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的、意义、重要性。

2.电力生产的基本特点及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3.本厂发电设备情况及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4.电厂典型事故分析的预防措施。

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一般讲解。

(四)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经理、厂长)及部门安全员负责,结合本部门特点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部门安全教育内容:

1.介绍本部门的生产特点,所辖范围系统的布置情况。

2.本部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

3.历年来本部门发生的事故情况和预防措施。

4.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救措施,抢救方法等。

(五)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1.讲解本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

2.讲解本岗位所管辖的设备、防护装置。

3.本岗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典型事故的分析。

4.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救措施、抢救方法等。

(六)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各部门班组可根据各自生产情况予以补充。

(七)本厂各部门之间人员借调或电业系统内部借调应由调入部门班组分别进行安全交底。

(八)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而进行工作的人员,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可参加工作。

(九)工作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每天召开班前会,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交待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安全情况。

2.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组织安全学习。

3.广播、黑板报、安全简报广泛宣传,进行安全教育。

4.生产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召开分析会、现场会进行安全教育。

5.季节特点开展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抓整改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变换工作安全教育:厂内职工岗位调换,由调入部门的领导,结合本部门的情况进行安全教育。由调入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结合调入的部门或班组主要任务及薄弱点,提出安全上应注意的事项等等。

(十一)下列情应况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1.请假或离岗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跟班实习、“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2.工伤痊愈复工之前,由部门结合复工者的工作及离厂阶段厂内生产上的变化等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十二)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1.负责接待的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主要是参观学习过程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十三)对违章者的安全教育:

1.一般性违章:由班组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2.因违章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由安监部门专项进行安全教育。

3.反违章教育内容:

a.国家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之规定。

b.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c.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方可工作。培训人员名单报安监部门,由培训部门送至具有资质的上级部门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十五)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1.外单位的工人或民工到厂内施工,由厂、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2.兄弟电厂人员参加本厂工作,必须进行现场注意事项安全教育,并持有本单位安监部门安规考试成绩证明,报厂安监部。本厂职工支援外单位工作时,由带队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向厂安监部门汇报,出具“安规”考试证明。

(十六)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

1.每年固定节假日前,各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运行人员由部门组织反事故演习等。

2.检修人员结合节日检修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3.大小修前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任务及特殊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十七)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1.厂级领导应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负责安全教育或省、市劳动部门安排进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等。

2.中层干部应由厂长或副厂长负责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等。

3.各级技术人员和部室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等。

4.安监人员应由厂级领导或集团公司安监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和掌握必备的安全技术知识。

(十八)各级人员的安规考试

1.厂级领导每两年由集团公司组织一次安规考试。

2.中层干部、技术人员及一般管理人员每年由安监部门组织统一考试。

3.工人由各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安规考试。

4.新进厂人员的安规考试由安监部门组织进行。

5.各级人员的安规考试成绩均应注册登记在案。

(十九)各级人员的上岗规定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本厂职工必须经过每年《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取南京市统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允许上岗工作。

4.外用工的录用必须符合大唐南京发电厂颁发的《外用工管理规定》,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 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周期考核范围
1各级人员的安规考试安全管理规定一年二次本厂
2外包工程入厂教育安全管理规定每项工程本厂
3反事故演习安全管理规定节假日本厂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报告与记录编号报告与记录名称填写人保存地点保存期限
1Q/CDT-NJTP211003—2013jl-01安规考试卷翟永红安监部一年
2Q/CDT-NJTP211003—2013jl-02安全教育试卷,安全交底翟永红安监部一年
3Q/CDT-NJTP211003—2013jl-03事故演习记录任  君安监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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