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0 各部门、车间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安全过冬,每年进入冬季前,应根据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线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专职安全员应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4.2.11 各种报警器、危险气体检测仪、爆炸物检测表等安全设施,相关部门须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非公司专业人员,禁止乱动、乱用,严禁将其擅自外借。
4.2.12 各车间内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须做好明显标识,以备人员紧急安全疏散;各种报警装置和相磁按钮,严禁无火警随意乱动。
4.12.13 严禁圈占、埋压地上消火水炮的阀门井和占用消防通道,严防在其上存放物料,摆放堆放杂物等,若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相关部门、车间须向综合部写申请,即写清部门、占用原因、占用时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综合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
4.12.14 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每季度由部门试验一次,确保其性能完好,试验前,应通知综合部。
4.12.15 委外单位在厂区或车间内的各种动火作业,严禁动用我司的消防器材设施,相关部门、车间应规范其自带灭火器材。
4.12.16 综合部每年组织员工进行1次消防技能竞赛和《紧急事故应变预案》的演练。
4.2.17 配合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指导,对其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公司综合部反馈。
4.2.18 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须认真扎实,严防流于形式,实行班组安全管理责任制,因疏于管理,造成其丢失、损坏,公司严厉处罚当班责任人,同时追究车间、部门的管理责任,由此影响初级灭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2.19 各生产车间,在每月28日前须向综合部反馈《消防器材设施点检表》;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对厂区的消防器材设施彻底核查一次;严格落实厂区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4.3 消防器材设施的添置、更换、检测及维修
4.3.1 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消防对象欲需添置消防器材设施或发现消防器材设施失效、丢失、筒体磕碰变形、设施配件破损等,应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报送综合部,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4.3.2 综合部,接到部门、车间申请更换、补充、添置消防器材设施后,须坚持及时补换、调查核实、认真处理的工作原则。
4.3.3 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车间、班组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对其需进行试压、充装、检测和维修时,由综合部与厂家联系实施。
4.4 奖惩
4..4.1 本规定实施奖惩,执行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4.4.2 总经理签发起,实行本管理规定,其它消防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5、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3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5.4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5.5 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6、记录
6.1 《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
6.2《动用消防设施申请表》。
6.3《消防器材设施点检表》。
6.4《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通知书》。
泡沫灭火系统巡检管理规定
单位及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职责
日用消防水池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水使用管理规定
消防监控中心处理事故流程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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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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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审批制度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