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事故现场教育:
1.凡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科长主持,相关人员及事故发生班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事故现场会。
2.发生一般事故及未遂事故,由分管主任组织,发生事故班组、工作负责人、技术和操作工参加分析会。
3.现场会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由造成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责任者实事求事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处理情况。
第六节 安全培训制度
1.为了有计划的培养一支适合于企业生产发展的职工队伍,以保证安全生产,并适合于时代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领导人员要把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并认真贯彻执行。
3.培训工作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安全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学习相结合,专业培训和群众性的互教互学相结合。有计划的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4.培训的形式:我们要采取现场培训、脱产培训、专职培训、业余培训、外出培训等方法,以现场培训为主。使各级生产工人必须熟悉运行工的“三熟”和“三能”,必须达到《生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5.每周一至周三下午4时分别为电气运行专业、维修技术专业、皮带运行技术专业学习日,并抽调一定技术专业人才讲课;每天由班长在班前班后会要组织进行安全安全技术学习;还要不定期抽调时间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要进行培训和学徒,学徒期工资待遇统一按公司规定,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执行岗位工资。
7.新入厂工人培训内容:
① 首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安全基础知识,了解和掌握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特点,掌握本专业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学习厂规厂纪,经考试合格后,进入现场见习。
② 现场见习,必须有指定的师傅讲解,尽快熟悉岗位的设备性能、特性和工艺流程,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清扫现场卫生等。
③ 跟班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掌握所在岗位的设备启动和停止操作程序,掌握运行参数、调整,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担任工作。
第七节 安全防火、防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工业生产“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科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安全防火、防爆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林锁
副主任委员:白广云 李化俊 任元儿
成员:夏 辉 辛小平 解玉宏 任计龙
关卫星 刘彦军 解永亮 刘书全 马志贵 刘文雄
高海应 郭海平 陈 瑞 任志伟 曹计红 杨玉堂
杨晋华 郭永红 王建云 张俊国
二、安全防火、防爆责任制:
1.安全防火、防爆委员会是在公司的生产部和保卫部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管辖区域的防火工作。
2.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政策方针,并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不断改善防火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3.定期地组织部署、检查消防实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
4.组织制定应急灭火预案,并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5.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场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和定期试验是否符合要求;
6.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7.负责审批动火作业手续,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确保在动火作业其间的防火安全;
8.负责落实防火、防爆重点部位的防火实施工作,特殊情况要有专人负责,有灭火方案;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指定地点悬挂特定的标志牌。
9.组织建立健全各级防火、防爆安全组织网络,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配备的台帐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防火、防爆安全制度:
1.在防火、防爆要害部位或区域即:仓库、控制室、配电室、、变压器、油库、资料室、煤气缓冲罐、储存罐、煤气水封区域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地方以及指定的部位和场所“严禁烟火”并悬挂标志牌。如:“配电重地,严禁烟火”,“煤气区域,严禁烟火”,“禁止抽烟”,“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等等。
2.禁止在上述部位和区域的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资;禁止使用明火作业,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科长批准,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并在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遗留火种。
3.严禁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稀料、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火、防爆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实施,改善防火条件。
5.做好定期检查和节假日前的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整改措施,制定防火应急方案。
6.消防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换消防设备并挂牌管理;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不准随便挪动,确保完好能用。
7.各种消防设备要分布合理,摆放整齐并放置在便于使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要有防雨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的化学物品接触。
8.遇到火险、火灾、爆炸,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要积极协助上级部门搞好火灾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四、消防器材在工作现场的配备:
1. 在配电室内,应配备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沙箱、沙袋、消防钎、消防斧、消防桶、石棉布等消防设备。
2. 在煤气水封、缓冲罐区域,在变压器、配电室、控制室、库房、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等应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钎、沙袋、等消防设备。
3. 在办公场所也应配备消防栓、水龙带等。
第八节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确保我厂的安全生产,结合我行业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工业生产“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凡发生或发现火情、火灾、爆炸等,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确保人生安全及公司损失减小到最小。事后要进行事故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3.消防器材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在生产生活区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任何人不准移动和挪作他用。
4.消防器材统一编号,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严禁随便乱动,严禁使用过期的灭火器。
5.设立禁火区域,杜绝火种漫游。禁火区为:风机房、控制室、配电室、水泵房、煤气缓冲罐及煤气区域、材料库房等。
6.进入禁火区的一切人员绝对禁止吸烟、携带烟具、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严禁利用电器、砂轮等其他方法取火。禁止在禁火区内打手机。进入重点禁火区内不得穿钉鞋;
7.因生产、土建、安装等施工需要用火、焊接或切割金属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8.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禁火区,必须由接待人员向其说明如:禁止携带烟火等情况,生产安全人员有权进行对其检查;
9.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现场的罐区、煤气区域、原料、材料存放地方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善及是否合乎要求;消防器材是否正常;检查防火、防爆、通风设施是否正常,各种接地是否合理有效;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及使用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杜绝安全隐患;制定消防整改措施及防火应急预案。
第九节 安全用工制度
1.严禁任何人招收和使用童工,
2.严禁招收和录用患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的工人。
3.招收工人的年龄必须在年满18周岁——年满50周岁之间,领导干部可适当延至55周岁。
4.招收的工人文化程度为: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5.新招收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健康,外貌端正,并经面试后方可录用。录用后的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交纳押金150元(待离厂后方可退还)
第十节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不仅促使企业逐步走向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轨迹,而且也是企业发挥经济效益的基础。为此,在安全生产中,我们应贯彻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给予奖励;由于工作的失职,导致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至造成事故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奖惩制度;
1.奖励可分为:表扬、奖励、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
2.经济处罚可分为:免奖、罚款、赔偿经济损失等。
3.行政处分可分为:警告、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三、奖惩原则:
奖励制度我们要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奖的首要条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安全责任大和贡献大的奖励高于一切,运行人员高于其他人员,工作条件艰苦的高于一般的工作条件,生产人员高于行政人员。反之,我们在处罚上也要考虑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在责、权、利全方位衡量的基础上进行处罚。
1.奖励办法:
1. 能够严格贯彻执行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全年无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其典型事迹和材料上报公司,公司在年终要给予物质奖励(不低于1000元)和 精神表彰。
2. 要在每月生产任务超产金额或处罚金额中,提取一部分,对于在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在当月工资表内并在板报上公布,不低于50元)。
3. 要在科室安全经费中,年终要提取一部分金额,也要对先进生产者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不低于200元,在安全经费兑现中体现)。
四、 处罚办法:
1. 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的经济损失大小对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理(1000元——3000元)以及对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降级、留厂察看、开除)。
3. 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个人而未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分厂根据情节程度,组织召开厂安全委员会,研究给予责任人经济罚款(200元—500元)和行政处分(降级、留厂察看、开除)。
4. 凡不按规定操作的个人并影响环境的、影响主设备台时的以及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5.凡违反劳动纪律以及现场规定的一次罚款10—50元。具体是: 班中玩手机一次、上班严重睡岗 一次、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 一次 、不按时记录或记录不干净整洁 、早退、迟到 一次 、上班干私活、看闲书、看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上班睡岗一次、 不按规定履行请、消假手续一次 、个人所属卫生区及设备不干净一次 、不按时巡检 一次
7. 本奖惩制度只限于我厂试行,从二〇一一年元月起执行。在执行中与公司有冲突的条款,执行公司规定,有存在问题的我们逐步修改和完善,望大家谅解。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问题处理能力,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由科长主持,定于每月的5号8时,在生产部会议室召开,除特殊情况外需改期召开,不再另行通知。
2.参加生产例会人员有: 科长、 分管主任、 各班组长 共计24名人员参加会议。
3.参会会议人员一律进行签到,不准待签,无辜不参加会议者,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带笔记,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吸烟;会议开始时参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成震动,会场内不得接听手机;严禁会场内开小会和别人发言时插嘴,尽量减少出入会场和接打手机次数。
5.到会的人员必须在会上发言,并要积极主动,汇报个人和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分析研究安生产情况,重点要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以及防范措施等,同时要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同时负责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传达工作,
6.分管主任要汇报本月生产运行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考核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学习情况以及奖惩执行情况,提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去防范和改进以及安排和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传达我厂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有关问题建议和措施,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7.科长传达公司的例会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和指示、指令,通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提出下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安排好整改工作,安排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安排好阶段性重点工作并组织开展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的应变能力,为我厂的安全生产不断努力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