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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巷人车乘车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08日

1、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人车场乘车、非乘人车场严禁乘车。
2、乘车人员必须服从运输监督员(或跟车工)的指挥,按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
3、按规定乘员数量乘车(每节车乘员数为18人)严禁超员乘车。
4、乘车人员进入车箱后,要有自觉挂好车门上的安全链,佩戴好安全帽,精力集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与随身携带的物品露出车体外。
5、凡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剧烈腐蚀物品乘车。不准携带超长、超宽、超重物品乘车(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0.5米,重量不超过15kg),携带刃具和尖锐器具应加防护套。
6、人车运行中,严禁乘车人员在车箱内打闹,也不得搞下安全帽,更不允许在车内睡觉。
7、严禁扒、蹬、跳车或站在两车连接部位之间搭乘。
8、机车在发出开车信号后(打铃)和到达人车场未站稳之前,乘车人员严禁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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