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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巷人车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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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车司机、跟车工必须接受工种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并持证上岗。 2、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59条之规定,人车行驶速度不得大于4米/秒,严禁超速运行。 3、人员上、下车区段(乘人车场)必须设置停车线,并悬挂平巷人车乘候车制度及列车行车时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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