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段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要辅助段,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扎实工作,负责矿井的设备维修、供电管理及各主要机电硐室、通风、运输、排水、管路的安装工作。
1、在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机电班组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保障矿井安全供电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所管辖的工作人员必须都做到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上岗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3、执行全矿机电设备使用、调度的管理工作,掌握设备的动态完好情况,是否正常运转;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4、执行本队所有运转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和各种资料统计、日常报表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5、编制单位机电设备维修、检修计划,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和标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6、对生产队组机电设备使用维修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检修;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7、执行供电、供风、机电设备、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调配;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8、执行配件设备的自制加工,修旧利废工作,以降低材料消耗;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9、抓好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转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0、根据生产需要,组织完成机电设备的备品、配件制作和安装、回撤等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