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2、当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局部瓦斯超限或电动机开关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断电。
4、当采掘工作面存在串联风时,串联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5%时,必须切断被串联工作面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5、出现瓦斯超限需断电的地点,由跟班电工实施断电工作,若跟班电工不在场,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再汇报调度,由矿调度通知机电科调度,由变电所实施断电。
6、凡因瓦期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串联风流中0.5%)以下,方可人工送电。
7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机构、提升管理层次1、开采突出煤层的煤矿都必须设置防治突出的专门机构,负责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突措施。
2、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培训,熟悉预兆和防突基本知识,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其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3、煤矿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体系,每月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及时研究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技术部门,设立有煤炭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并配齐采矿(通风)、机电、地质测量技术人员。
5、及时实时填绘《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11种图纸;地测技术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瓦斯地质资料,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通过分析研究,以便逐步开展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和无突出区的预测预报。
6、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瓦斯超限、瓦斯压力异常、排放瓦斯等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7、矿井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通风、瓦斯抽采、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安全监控等月报。
8、 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时时牢记安全事故教训;对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必须深刻领会,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观念。
瓦斯超限停送电管理制度
系统停电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风量测定制度
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
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防突科安全管理制度
通风队防突岗位责任制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