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 制造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公司制造部负责全公司生产调度协调、生产计划安排、设备动力管理、计量管理、基建施工管理以及机电管理的隐患排查,制造部经理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责。
(二)分管生产调度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2)负责排查在编制生产计划时是否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是否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排查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是否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负责排查在安排生产计划时,是否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是否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
(5)排查公司生产车间是否做到均衡生产。
(三)分管设备、动力、机电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完好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排查、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3)排查设备维修规程、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并排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
(5)负责排查生产车间、动力车间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动力、机电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 基建施工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排查全公司房屋建筑、厂区道路、下水道等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负责排查在设计和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上轻质屋面、进入危险生产工房等危险性工作,是否提出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其作业过程,防止发生倒塌、高坠等意外事故;
(4)负责排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对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五)计量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保证计量器具有效使用,防止计量不准而发生事故。
第九条 技术质量部隐患排查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负责全公司工艺、设计、技术、产品开发和质量检测的隐患排查,技术质量部经理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职责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责。
(二) 负责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开发)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1)负责排查制订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2)负责排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3)负责排查设备平面布置和工艺线路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
(4)排查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三)质量检验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
(1)排查执行质量检验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情况;
(2)负责排查各种生产用原材料的分析检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品严格禁止入库,确保雷管生产用料合格,防止原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3)排查产品试验时,是否严格遵守《危险品试验的安全技术规定》,是否做到轻拿轻放和严格控制存放量;
(4)负责排查成品烘干室烘干产品的控制温度、定员定量是否符合要求,抽检产品是否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入库数与出库数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