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气瓶安装后的安全要求:
a. 各种气瓶的连接管路未完成前,禁止将瓶阀的防护罩取下。
b. 灭火系统舱室的其他施工作业未完成前,禁止将气瓶接入管路。
c. 释放主管阀后的盲板应安装到位。
d. 舱口应挂有“禁止入内”的警示牌,舱室门应上锁,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e. 主管部门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 气瓶安装后舱室内作业及相关安全要求
4.3.1灭火系统舱室内严禁单人作业。作业人员之间要互相做好监护。
4.3.2施工人员进入舱室后,必须将所有门窗打开,保持良好通风,施工完成后将门窗关好。
4.3.3除系统交验外,主启动气瓶禁止在交船前接入系统。启动气瓶泄放操纵杆应锁死或卸开连接阀头,防止有人误碰操纵杆发生意外。特殊需要时,由项目负责人落实系统接入后的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下达指令。
4.3.4施工过程中严禁碰撞,敲击气瓶或在气瓶头上承压物件;严禁在气瓶或承压元件周围进行热加工作业,防止电焊、乙炔或天然气火焰热能触及气瓶而发生意外。
4.3.5热工、脚手架搭拆、油漆作业等危险作业除应进行灭火系统舱室施工审批许可外,还应针对具体施工项目做好审批工作。
4.4 灭火系统交验(调试)作业安全要求
4.4.1系统交验前,应检查确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4.4.2系统交验时,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互相配合,严格按照系统交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任何人员禁止擅自启动气瓶。
4.4.3灭火系统密性试验和交验时,必须将启动器与瓶头接口脱节,泄放管与启动管应分开进行密性试验。
4.4.4二氧化碳系统调试前,报警系统和风油切断要调试结束并正常工作,二氧化碳瓶头阀出口要保持闷堵并拧紧,以防止二氧化碳泄放至二氧化碳室。
4.4.5原则上灭火系统禁止进行现场气体泄放试验。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落实好泄放试验的各项安全措施后,检查确认泄放区所有人员已撤离,满足泄放试验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4.4.6调试和检验人员进入泄放区前,必须征得安全人员同意,在佩带空气呼吸器和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
4.4.7泄放试验结束后,要立即对泄放区进行通风换气,经测氧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
4.5 系统调试后的安全要求
4.5.1系统交验后,二氧化碳系统控制箱及二氧化碳室门需上锁,控制箱上加挂警示标志。
4.5.2航海试验出发当天,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施工单位拆除泄放阀的盲板,使系统处于可用状态。
4.5.3试航过程中二氧化碳室及控制箱的钥匙要由专人负责,并在钥匙上注明控制箱号或控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