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当班时间,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文明执勤。
第二条 执勤过程中,严禁脱岗、睡岗、串岗等违纪现象发生。
第三条 禁止当班饮酒或酒后上岗。
第四条 按时交接班,进行物品交换,并打扫岗位卫生。
第五条 本站职工进门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一律交门卫暂管。
第六条 外来人员由相关科室或车间负责人说明情况,须公司领导同意,在上交火种后经登记方可进入。
第七条 凡进站人员一律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带有金属钉、片的鞋子。
第八条 禁止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照相器材进站。
第十条 进站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门卫认真检查其随身携带工具和检修任务单及动火证办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 为便于责任区分,不得私自换班,各班人员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并保持记录本的整洁,待记录本用完后,即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