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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维修前的准备

  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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