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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生炉使用安全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5日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①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制度要上墙。

  ②加强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和检查,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③训练不脱产的煤气防护人员,进行救护知识教育。

  ④对操作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供电及照明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之规定,电器线路良好,不得使用临时电线。

  3、仪表信号、事故照明报警装置齐全,操作间应有充分的照明和应急照明。

  4、岗位人员劳保护具要符合规定

  5、煤气易燃、易爆、易中毒,要从这三个方面做好防护措施。

  6、煤气爆炸的三个要素:

  ①可燃气体(煤气主要可燃成份是一氧化碳和氢气)。

  ②空气(或含氧气体)

  ③火种(或达到一定温度)

  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瞬间可以爆炸燃烧。

  7、煤气需要多少、就造多少,产多少、就用多少,不储存、不任意排放,一氧化碳燃烧后变为二氧化碳就不存在危险了。

  8、用户点火过程的规定:

  ①煤气管道内已经充满了合格煤气。

  ②加热炉点火时应先拉起烟道闸门。

  ③选择加热炉前煤气支管末端的最后一个烧咀,作为点火烧咀。

  ④放入火把。

  ⑤打开煤气阀门点燃,牢记火等煤气的原则。

  ⑥有连续火焰喷出可认为点火成功。

  ⑦若点不着火时,应重新点火。重新点火前,应关闭煤气阀门,炉膛内应进行鼓风吹扫,5分钟后重新按照点火程序进行二次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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