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负责整个固井时光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固井措施的执行,组织固井施工会和施工总结会;与固井工程师共同制订下套管的技术措施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到井固井工具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剂等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并对出现异常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3 负责检查、井队队长、副队长、钻井工程师、大班、司钻、副司钻等人员持井控证情况;负责井控装备的试压和井涌关井工作;负责井控设备班报表和月报等井控资料的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井控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负责防喷演习的评分和讲评,填写防喷演习记录。
14 负责检查井控系统(防喷器、远控台、司钻控制台、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分离器、防喷管线等)的安装质量、调试、试压(井口和套管)工作,并有详细记录。
15 依据设计要求,负责各项施工作业具体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各项操作规程的实施。
16 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17 负责遇阻、遇卡、溢流、井漏、井塌、井斜等井下复杂情况的处理,及时调整钻井技术措施、钻井液性能等。
18 复杂制定卡钻、顿钻、断钻具、掉牙轮、落物、井涌等井下事故处理的技术措施,并及时汇报。
19 对超出钻井设计和合同之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
20 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现场实验和应用工作,特别是新型钻头、取心工具、随钻工具、钻井液的现场使用等,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井下安全。
21 负责单井成本管理,分清责任,做好钻井时效分析和日成本核算,并汇报日成本和累计成本。每日填写日费计算单。
22 做好完井技术总结和油气井交接书。督促服务方工程技术人员收集和整理各项技术资料,并对各类日报进行审核签字。
23 每日必须准确真实反映现场生产情况,确保汇报内容及时、准确和规范,特殊作业必须详细汇报。发生卡钻、井涌或井喷、伤亡等重大事故时,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局势后,必须立即做专项汇报,日常生产汇报时间由各油田公司自定。
24 要随时掌握以下生产信息:(1)钻井工程日、月报表;(2)钻井液日、月报;(3)钻井参数仪记录卡;(4)指重表记录卡;(5)井控记录卡;(6)钻具记录;(7)钻头记录卡;(8)钻井液处理记录;(9)测斜记录卡;(10)固井质量评价测井图;(11)钻井取心记录等。
25 完井后负责检查与整理以下资料:(1)钻井井史;(2)钻井施工设计;(3)各次固井施工设计及总结;(7)事故处理记录及总结;(8)综合录井工程记录;(9)特殊施工作业设计及总结等。资料提交时间由各油田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26 完井后应填写提交的资料:(1)钻井监督月报;(2)监督指令;(3)监督日志;(4)各种事故专题报告;(5)单井项目完成报告书;(6)钻井工程技术总结等。
27 通讯必须24小时开通,在井上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专人守侯通讯,确保基地与现场之间的联系畅通。
第十七条 总包制现场管理
1、 巡查钻井作业各重点环节和部位,随时了解掌握生产动态,防止复杂情况及事故发生,填写工作日志。
2、 必须认真研究总承包井的合同及设计的有关条款,确保对合同的准确解释和对设计中的技术、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全面掌握。
3、 参与并协助油田公司组织好开钻验收,对设备的安装进行检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开钻意见和整改要求。
4、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巡井工作制,但以下情况必须驻井:(1)开钻验收;(2)下套管、固井、井口试压等;(3)井上处理事故;(4)阶段承包井转如费制前一周;(5)总包制井转试油,或交接井期间。钻井监督巡井次数和时间要求油田公司根据情况自定。
5、 监督巡查钻井液工程师对钻井液设计、合同执行情况及服务质量;掌握钻井液性能,发现问题督促钻井液工程师及时处理;检查现场钻井液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当钻井液承包单位违反合同因渎职造成油田公司经济损失时,有责任提出追究服务公司的责任的建议。
6、 监督和检查各服务方施工队伍的固井技术措施、固井前准备工作、固井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剂等6,并监督整个固井施工过程。
7、 参与油田公司组织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安全检查,负责监督油气层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油气保护材料的检查。
8、 负责检查井队队长、副队长、钻井工程师、大班、司钻、副司钻等人员持井控证情况;负责井控装备的试压验收工作;井控设备班报表和月报等井控资料的核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井控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负责防喷演习和防喷演习记录资料的填写等井控9项制度的落实;对钻井队地层破漏试验监督。
9、 负责对井控、人身、机械、消防、用电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示钻井队应注意改进的事项。
10、 负责检查服务方队伍按钻井工程设计所进行的钻井施工作业,对服务方队伍影响安全、质量和违反合同的做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及时向油田公司汇报。
11、 负责对服务方承担的钻井工程报表、钻井液报表以及按日、按月需填写的各种资料的检查。要掌握生产时效的详细数据,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有责任向服务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完井后,参与服务方提交的钻井工程报表、钻井井史、全井钻井技术总结、钻井液技术总结、复杂与事故情况处理记录及总结等资料的验收工作。
12、 完井后负责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1)监督指令;(2);监督日志;(3)监督月报;(4)监督日报;(5)监督备忘录;(6)钻井工程技术总结;(7)钻井工程事故总结报告;(8)开钻验收报告;(9)套管及材料验收报告等资料。资料提交时间由各油田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13、 钻井监督下达的任何通知、整改措施、作业方案及备忘录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备案。
14、 日常生产汇报由钻井队钻井工程师负责,汇报的内容和格式或软件系统必须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汇报时间由各油田自定。
第十八条 钻井监督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 对工程作业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进行监督,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及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 加强对有毒和有害气体、放射性和剧毒物质的防护和治理的监督。
3 监督钻井录井期间所用到的各种化学药品、试剂及器皿的使用与保管。
4 监督原油回收或污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及时、处理得当。
5 监督对生产、生活废弃物(包括垃圾、废渣、废料及其他固体废物等)的处理,确保生产、生活环境符合HSE管理规定。
第八章 钻井监督配备和费用
第十九条 现场钻井监督配备标准:
日费制钻井监督配备4人/井,总包制井驻井监督配备2人/井。总包制井巡井监督根据油田实际需要配备。
第二十条 钻井监督工作是有偿的技术服务。钻井监督费用由工资、奖金、津贴、各种补贴、劳动保护、保险、差旅费、原单位聘用费、管理费等构成。
第二十一条 钻井监督取费标准:
钻井监督管理费用和监理费用计入勘探开发总投资中。各油田公司根据第二年度监督工作总量提出各专业监督需求及费用计划,于每年年底向工程监督中心申报,工程监督中心将检查落实监督费用使用情况。考虑到地区差异和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钻井监督费用按股份公司规定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执行。
第九章 钻井监督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二条 钻井监督考核结果作为钻井监督聘任、解聘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钻井监督奖励资金从监督费用及节约的工程费用中提取。
第二十四条 钻井监督考核由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考核组包括钻井监督管理、勘探开发等部门人员。
第二十五条 钻井监督以单井(钻井周期小于半年)或以半年为单位进行。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工程监督中心。
第二十六条 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对钻井监督工作表现、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见附表二。考核结果分优、良、差:95分以上为优、85分到95分为良、85分以下为差。
第二十七条 奖惩
1 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钻井监督者,奖励20,000 - 100,000元,并在下轮项目招标中优先录用。
2 日费制井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节约成本的5% - 10%奖励。
3 施工中事故隐患处理及时,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视具体情况对值班监督予以奖励。
4 对一次考核为差者,提出警告;对连续两次考核为差者,降级使用或再培训;连续三次考核为差者,报送工程监督中心吊销监督资格。
5 由于失职造成经济损失和质量、安全事故者,扣罚监督个人单井总费用的10% -20%。情节严重者全部扣除,同时报送工程监督中心吊销监督资格。钻井监督所属的监督服务机构要承担连带责任,并按合同扣罚违约金。
6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扣罚监督费用直至报工程监督中心吊销监督资格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法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