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瓦斯安全规定
1、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2、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藏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藏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汽压不超过贮藏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用喷淋水降温。
3、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4、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设阻火器。
5、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严格贯彻执行。
6、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来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监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
7、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采取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8、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炬排放燃烧,火炬的点火与引火装备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
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采取措施,保证炉膛内不积有瓦斯,以免发生爆炸。
9、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包括住宅区的液化气管网)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伤人事故。
10、认真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11、要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12、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
13、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要安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闭方式。
14、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标米3,总硫量不大于400毫克/标米3。为保证硫含量指标达到上述要求,要尽快建设脱硫装置;未建脱硫装置的,要开好碱洗设备,以防腐蚀设备与管线。
15、凡贮存液化气与瓦斯的设备,包括管线、配件,必须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三部颁发的《钢制石化工业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不准用沸腾钢。凡材质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安排更换。
16、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要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具和必要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装置及系统的防火间距,要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要配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汽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17、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必须设阻火器和配有燃料油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
18、有液化气及瓦斯的装置和区域,必须配齐瓦斯监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
19、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要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
20、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加以保护。
21、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仪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电动仪表,要逐步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
22、凡铺设在地下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有防腐涂层、阴极保护等措施。
23、在火炬前要设置液化气的气化和脱液设施,不准将液态烃直接排入火炬管网。
24、要在火炬系统上设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或爆炸。
25、火炬管网走向要合理,管线尽量短,拐弯尽量少,管线要有坡度,低点要有排凝设施。
26、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与管线的焊接,要有经考试合格的焊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进行焊接与检验,并做好记录。
27、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及管线在安装或检修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做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并要有一定保压时间,达到无渗漏、无显著变形与均匀膨胀。
2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对在用的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要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装置停工检修时,进行宏观检查与无损探伤,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档案。
29、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要配齐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高低液位报警、紧急排空装置、保温设施等,并要定期检修校验,保证灵活好用。
30、要按规定要求对液化气及瓦斯设备与管线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生隐患要采取可靠措施,结合每年大检修或日常维修进行整改。当隐患发展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生产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6、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高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十、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制度。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十一、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十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输,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