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进入油库区,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和消防设施。
5.1.6 禁止酒后进入油库区。
5.1.7 非通行需要时,油库区大门必须关闭并上锁。
5.1.8 禁止电瓶车、非工作需要的机动车辆进入油库区。如机动车需进入油库区。必须加装防火罩或其他防火措施,并填写出入登记表。
5.2 油库区安全消防管理
5.2.1 油库区周围应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5.2.2 油库区的一切电气、通信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自启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应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5.2.3 油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防火堤内禁止植树种草,消防道路与防火堤之间不宜种树。油库区内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5.2.4 油库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5.2.5 油库区周围应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保持畅通。
5.2.6 各类管沟在进入油泵房、油罐区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管道穿越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5.2.7 油泵房内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5.2.8 卸油区及油罐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道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5.3 燃油的储存管理
5.3.1 地面和半地下油罐周围应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墙)。
5.3.2 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
5.3.3 严格监视油罐油位及油温正常,掌握油罐、管道及油泵的运行情况。
5.3.4 当油罐油位过低时,应切换至备用油罐运行,解列原运行油罐。
5.3.5 每周应开启油罐放水门检查积水情况,确认无积水后关闭。
5.3.6 夏季环境温度高时(油温超过50℃),应投入油罐淋水装置。
5.3.7 污油池有油时应及时启动污油处理装置,避免存油。
5.4 燃油设备的检修
5.4.1 燃油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共同将被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事先隔离,在与系统、油罐连接处加装堵板,并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有效地冲洗和换气,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5.4.2 油库区检修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5.4.3 油库区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要求。 禁止把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接地、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5.4.4 用手电筒照明应使用防爆电筒。
5.4.5 燃油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5.5 燃油接卸
5.5.1 油库区有动火工作,附近发生火灾,遇雷雨、大风等天气时禁止卸油。
5.5.2 运行中的油罐不得同时进行卸油,应将油卸入备用油罐。
5.5.3 卸油前,应做好卸油系统的检查工作,经现场值班员检查核对无误后,按规定流程顺序操作。
5.5.4 油车进入油库区前要认真核对证件、车牌,并加装防火罩、接地线,经计量及化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油库区,填写出入登记表。车辆停好后,发动机熄火,进行卸油操作。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和上报。
5.5.5 卸油过程中,运行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
5.5.6 燃油接卸结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将进厂油车数量、油罐油位变化等信息记入运行日志。
6 报告和记录
由发电部负责报告和记录。
7 检查与考核
由发电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8 附录
附录A:油库区出入登记表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