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评论:   ♡ 收藏本页
内容预览:
1、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 2、 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气体探头损坏,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可燃气体探头。 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安全环保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4、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每年............
您已阅读前300字预览内容,加入会员 后可查看全文 689 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安全生产举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