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