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炉班质量分级奖罚办法,以毛坯吨位数(每吨80元)为计量参数。
2.一等品按15%奖,三等品按15%罚;回用品(指因大炉班原因而废)按20%罚款。
3.举例:当月交毛坯100吨,其中40吨一等品,10吨三等品,2吨废品,则奖罚为:
一等品奖40×80×15%=480元
三等品罚-10×80×15%=-120元
回用品罚-2×80×20%=-32元
最终合计,奖:480-120-32=328元
4.实施时间:2009年9月1日起。
5.分级,由质管部人员划分;奖、罚款项由集团公司管理。
6.解释:质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