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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作业区安全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16日

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专业、日常检查等。

3.1定期检查

安全检查每周至少一次,高炉作业区及安全员、各岗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劳保穿戴,记录,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属于综合性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将填写现场检查表,根据检查情况分类处理,属于隐患的及时向生产科汇报,属于违章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考核:无故不参加检查的每次考核当事人50元,对检查中查出的违章行为或人的不安全行为每人次考核50元,重大或严重违章的每次考核200元。

3.1.1.高炉作业区每月组织对的四个重点及其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每次考核100元,没有留下记录的视同没落实进行考核。

3.2专业检查

根据专业性安全检查的要求,每年春、夏、冬三个季节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范围。

每逢重大节日前,组织一次节前安全检查。每月对压力容器、起重、煤气等设备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高炉作业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检查。

考核:少检查一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检查组成员无故不参加检查的每人次考核50元。

高炉作业区每月组织一次煤气的专业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生产科汇报。

考核:少检查一次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50元,检查组成员无故不参加检查的每人次考核50元

3.3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要求各岗位每班对本区域安全及设备进行岗位巡检

考核:如发现巡检本记录不全的考核20元

3.4隐患整改要求

对于高炉作业区查出的事故隐患,各岗位班组本着“三定”(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四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作业区、作业区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高炉作业区无力解决的隐患报主管部门,按照时间规定安排整改。

对于班组、作业区无力解决的隐患,除上报外,未解决前,各级负责人应制定有效的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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