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应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奖惩制度,并执行如下奖惩规定:
(一)油库员工携带手机(开机)、火种进入生产作业区,每人次处罚违规员工100元;门卫、班长、主管副主任各50元。
(二)油库员工、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佩戴胸卡,外来人员未办理入库手续或未登记,每人次处罚违规员工20元;门卫、班长、主管主任各10元。
(三)未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生产作业区,每车次处罚门卫、作业区责任人、班长、主管主任各50元。
(四)油库生产作业区发现烟头,每次处罚区域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50元。
(五)在岗人员脱岗、酒后上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六)油库密封点渗漏(列入隐患整改台帐除外),每处处罚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20元。
(七)油库生产作业区发现油污,每处处罚区域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20元。
(八)油库生产作业区发现含油污物和其它易燃易爆品,每处处罚区域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20元。
(九)油库出现违反安全生产六条禁令行为和现象,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十)油库关键阀门未上锁或无效,每处处罚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20元。
(十一)油库关键作业未填写作业票,每次处罚责任人、班长、主管副主任各50元。
(十二)油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列入隐患整改台帐除外),每项处罚责任人、班长、安全设备管理岗、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各100元。
(十三)油库发现管理缺陷,每项处罚班长、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各50元。
(十四)油库安全设备卫生责任区没有明确分工图,处罚油库主任100元。
(十五)油库流量表未施封或擅自打开铅封,每次处罚油库主任100元。
(十六)油库库存账实不符,超过10吨,每次处罚保管计量员、班长、数质量管理岗、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各100元。
(十七)油库客存卡、客存账帐卡不符,每次处罚客存记账员、班长、数质量管理岗、主管副主任、油库主任100元;造成损失按事故管理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