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2、执行《劳动法》,对锅炉房的各项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司炉、水质检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参与制订、督促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5、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标。
6、为了贯彻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的锅炉每台必须有“三证”,即《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检验证》和《蒸汽锅炉操作证》。
7、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8、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9、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处。
交叉作业告知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氧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氧气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