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放不得超过5瓶;贮存量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3)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6)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7)乙炔瓶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乙炔站设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高压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乙炔、氧气瓶的存放规则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叉车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氧气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