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工作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依据江苏省建设厅发布的DGJ32/J65-2008《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制订。
塔式起重机检测分技术资料审核和现场设备检查两部分,技术资料审核在申报时由资料审核员进行,现场设备检查在技术资料审核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由2~3名检验员进行,其中电气类1名,机械类1~2名。
一、 技术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员必须对以下四类技术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签发申报回执,对技术资料不合要求申报单位补充资料后,重新申报。
1、 首先审核塔式起重机制造单位的以下技术资料:
(1) 产权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合格证证、产品合格证)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必要时应审核其型式试验报告。
2、 其次审核安装单位的以下技术资料:
(1)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安装单位安装人员上岗证及安全员资格证;
(3) 塔机租赁及安装合同;
(4) 塔机安装及拆卸方案;
(5) 基础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6) 地肢螺栓合格证及钢材质保书;
(7) 新更换的钢丝绳质保书;
(8) 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9) 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10]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11]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 对改造(大修)设备除审核1、2外两项外,还应审核改造(大修)单位提供的改造(大 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4、 最后审核使用单位的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二、现场设备检查
现场设备检查要对11个大项83个小项进行检查,其中包括涉及到塔机使用安全的关键项22项。现场设备检查又具体分为常规检查、运行检查和载荷试验三部分。
检测前,主检人应结合检测现场情况,首先向检测人员和检测协助人员交待自身安全注意事项。主检人应和使用单位负责人明确,除检测人员和检测协助人员外,其它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现场。整个检测工作由主检人统一指挥。检测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配合、交叉进行。
A、常规检查
1) 目测检查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下表要求(GB5144-1994 10.4)(关键项)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安全距离m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2) 目测检查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大于0.6m(GB/T9462-1999 4.1.2),必要时实际测量。
3) 目测检查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是否满足处于低位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距离不小于2m,高位起重机的最低点部件距离低位起重机最高点部件不小于2m。(GB5144-1994 10.4)(关键项)
4) 目测检查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是否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是否有红色标志。
5) 检查塔机上是否有清晰的产品标志。
6) 用钢直尺测量塔机大车运行机构扫轨板与轨道之间的间距,要求不大于5mm.
7) 外观检查起重机轨道固定情况。
8) 用水平仪和标尺测量起重机轨道顶面纵横向倾斜度、轨距误差,用钢直尺测量接头间隙和轨顶高度。
9) 对用支腿工作的起重机,用水平仪检测回转支承面与水平面的倾斜度。
10) 外观检查车轮是否有过度磨损,必要时用卡尺测量,如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时应报废。
11) 外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型式,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
12) 检查起重机的防雷接地设置,测量接地电阻。
13) 目测检查起重机供电电源总电源开关设置状况。检查电箱内是否有漏电保护器、短路保护及其有效性。
14) 外观检查固定式塔机的混凝土基础或轨道式塔机的轨道基础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5) 外观检查路基两侧或中间有无排水设施。
16) 外观检查吊钩选用情况,是否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
17) 外观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用卡尺测量吊钩危险端面磨损量。
18) 外观检查吊钩的开口度,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19) 外观检查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有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的现象,必要时可用钢直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