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交叉作业告知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氧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叉车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氧气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