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出坞
5.3.1 出坞前,企业应确定出坞方案。
5.3.2 检查坞甲板是否有人员、设备未及时撤离,检查坞上各主要设备是否正常,等坞长确认后,准备出坞。
5.3.3 旱坞内放水(启动坞门)前应检查确认船坞内人员已经全部撤出,方可放水。
5.3.4 若坞外有靠船,须得到船队确认人员到位后,方可进行出坞操作。
5.3.5 出坞工作人员应及时到位,坞上人员带好艏、艉牵引钢缆,坞吊吊去引桥后,复位固定、刹车。坞长命令沉坞开始,并通知相关人员,下沉深度应控制在船舶不脱坞墩为宜,并注意调节船坞状况。
5.3.6 船坞各锚位待命;引水员指挥拖轮坞外待命。
5.3.7 经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岸电脱离,通知坞长及引水员准备船舶出坞。
5.3.8 坞长接到出坞通知后,指挥船坞下沉到安全吃水深度,船舶脱墩。
5.3.9 各锚位听从坞长指令,牵引船舶出坞,引水员应及时提醒坞长稳住船位,以便及时带妥尾部拖轮。
5.3.10 船舶离开坞艉长度约为1/3时,引水员通知坞长稳住船位、坞长通知引水员解除艉缆并指挥尾绑拖拖轮靠上船舶,并带上拖带缆绳,坞长指挥船坞艉钢缆收回。
5.3.11 此时由引水员指挥控制船舶动态,坞长协助指挥船坞锚机动作。
5.3.12 引水员指挥船舶继续移出,在将要脱离船坞时,引水员指挥首部拖轮靠上,并带好拖带缆绳。
5.3.13 引水员通知坞长解脱船坞艏牵引钢缆,并指挥拖轮拖带出坞船舶到预定地点停泊。
5.3.14 出坞结束,为下一条船舶进坞做好准备。
5.4 船舶进出浮船坞过程中,浮船坞的中央控制室、泵房间、机舱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职责如下:
5.4.1 中央控制室:
a.中央控制室的通讯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畅通,否则船坞不得进行进出坞作业。
b.中央控制室必须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船坞平稳状态,并做好值班记录,如有情况应立即向坞长汇报。
c.按海事局有关信号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d.操作人员要巡回观察各种仪表以及供电是否正常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汇报、检修。
e.船坞沉浮时,要严格控制好船坞各泵舱的进水、排水情况,并随时与船坞其他操作人员保持联系。
f.操作时要集中思想,坚守岗位,协调配合,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4.2 泵舱间:
a.泵舱间工作时,必须与中央控制室保持联系,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中央控制室汇报。
b.泵舱间的机械、电气、泵、水舱指示器等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并使之保持完好。
c.各水管及泵不得漏水。船坞沉浮结束后,必须将进出水阀全部关闭,并作认真检查。
d.冬季冰冻期间应打开保温设备,防止水泵和管系发生结冻冻坏,当泵舱内湿度偏高时,应开启通风机,使之保持干燥。